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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中的代理业务是什么意思?

发布日期:2021-09-02

外贸代理普通由外贸公司担任贸易中采购方代理人或销售方代理人的角色,义务包括:代理采购或销售,或运输报关退税等。外贸公司取得代理费或者佣金等收入,分为进口代理和出口代理。贸易中的价钱或风险义务按照贸易合同而定。

对外贸易代理,是指有外贸运营权的公司、企业,依据无外贸运营权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拜托,在拜托的受权范围内,以拜托人或者本人的名义办理进出口业务、收取手续费、盈亏由拜托人担任的外贸活动。

我国《对外贸易法》第13条规则,没有对外贸易运营答应的组织或者个人,能够在国内拜托对外贸易运营者在其运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其对外贸易业务。承受拜托的对外贸易运营者应当向拜托方照实提供市场行情、商品价钱、客户状况等有关的运营信息。

拜托方与被拜托方应当签署拜托合同,双方的权益义务由合同商定。外贸运营权是一种特许权,一些大型的国有消费企业、民营企业、科研机构经过审批取得了外贸权。但关于大多数中小型消费企业来讲,依然不能享有外贸运营权。正是基于法律如此规则,才产生了我国的对外贸易代理制度。

对外贸易代理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两种。直接代理是指对外贸易运营者依据拜托合同的规则,以拜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对外会谈签署合同,对外贸易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权益与义务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当的对外贸易业务。间接代理是对外贸易运营者基于被代理人的拜托,在代理权限内以本人的名义对外会谈签署合同,代拜托人从事对外贸易活动,由此产生的权益与义务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当的对外贸易业务